第(3/3)页 “那是自然。”应觉笃定道。 这所谓的时限,说的是张老头给他的一个任务:不借助外力,七天内猎杀传闻中活跃于永歌山林内的“黑色闪电”。而任务的奖励,则是应觉一直所向往的。 踏出这方偏隅之地。 当年在道旁密草中捡到那个婴儿后,张老头带着他流浪至永歌,接着在这开了个杂货店,于是应觉依山而长,伴林而活,如今已过了二十年,长这么大他只出过永歌一次,还是偷偷跑出去的,回来时差点没被张老头打死。 从小应觉就是镇里的孩子王,领着一群小孩子调皮捣蛋横行一方无人能治,但很多孩子年岁还小时就随父辈出去讨生活,应觉身后的兵越来越少,到现在他已是一根光杆将军,家里也无田可种,只有一个卖杂七杂八东西的店子,生意还说得过去,在商货旺季之时,应觉就在店里帮下忙,其他时分要么随李叔去打猎,要么独自四处逛山踏林。 所以当张老头跟他说,只要完成一个任务证明了自己的能力,就再也不限制他了的时候,应觉心中是激动可想而知。 难得张老头抽了风大发慈悲,这机会他可不能浪费。 ... 桌子上摆着几样普通的家常菜,虽然简单,味道却没得挑,至少不比镇上那些餐馆差,“也不知道你一个糟老头子是怎么练出这份手艺的。”应觉嘀咕道。 “又找打?”张老头一瞪眼,“想当年我混中原江湖的时候,可是号称全能的顶级天才,做饭只是我才能的极小一部分罢了,哎,说了你也不懂。” 说着,张老头轻叹了口气,满脸缅怀之色。 “吹牛可以,但不要太过啊,你问问陈非看他信不?”应觉撇了撇嘴,道。 小厮叫陈非,也是外乡人,来店里好几年了,应觉跟张老头日常斗嘴的时候,小厮就在一边默默听着,低头扒饭,也不说话,脸上表情始终木木的,这时听到谈论到他,小厮抬起头来,擦了擦嘴角的饭粒,认真道:“我信的。” 张老头哈哈大笑,应觉一脸无奈。 “等会把碗筷收一下,别老是甩手走人让陈非弄。”张老头呷完碗里的汤,放下碗道。 “没问题。”应觉回道,张老头再三确认应觉没有偷溜的意思后,起身离去。待小厮也用完餐,应觉左掌横端着自己的碗,身躯前倾,右手往桌上一扫,顿时那些碗碟一个不落地齐齐飞起,交替叠在左手碗上,没洒出半点残汤,应觉神色平淡,随手抄起剩下的三双细竹筷。 此时他脑中想的是那自永歌猎人口中传出的“黑色闪电”。 终于可以出门去闯一闯这个江湖了。 第(3/3)页